为什么养殖场不能直接使用原料药
一 、国务院法规规定“饲料或饮水中添加兽药原料药违法”
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2004)》 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 :“批准可以在饲料中添加的兽药 ,应当由兽药生产企业制成药物饲料添加剂后方可添加 。禁止将原料药直接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或者直饲喂动物 。”第六十八条规定 :“上述行为处1万至3万元罚款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二 、兽药原料药与相应药物剂型其药效-药代等参数已有很大差异
绝大部分原料药都是在附型剂(增效剂、助溶剂 、稳定剂等多种成分)等作用下经各类工艺加工制得临床所需剂型 ,这些制剂类型优化了其药效-药代动力学特征 ,如改善其溶解性 、或提高其抑杀菌活性 、或增加其稳定性 、或延长有效血药浓度时间 、或提高生物利用度 、或具备缓释功能 、或选择酸性(或碱性)环境发挥药效等 。现制定的各养殖场药物给药方案都以较优制剂类型为标本,其给药方式 、剂量以及药物含量都已确定 ,如果原料药直接给药 ,给药剂量不易掌握 ,易造成中毒以及副作用 ,如鸡抗球虫药马杜霉素广谱高效 、养殖投药剂量低 ,剂型以1%剂型为主 ,但该药安全范围(描述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差距)窄 ,因此直接原粉给药极易造成中毒;此外即使原料药添加剂量大也不能达到治疗效果 ,如氟苯尼考水中极微溶 ,饮水中大剂量添加原粉 ,其药效欠佳;阿莫西林原粉直接添加其药效肯定比不过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复方剂型抑杀菌效果 。
三 、原料药用量极低,出现拌料不均 ,从而达不到药物均匀投送 ,群防效果差
混合不均匀会造成某些畜禽摄入过高剂量而造成药物浪费或是中毒 ,其他畜禽摄入药物几乎无法达到最小有效剂量而不能建立保护措施 。而制成药物含量不等的预混剂 、可溶性粉后 ,其添加量大 ,更易混合均匀达到整体均匀给药的目的 。
四 、原料药大部分适口性极差 、异味 、刺激性强 ,畜禽摄入“愿望”不强
由于原料药该方面的缺点造成畜禽摄入“动力”不足 ,故很难达到药物有效剂量 ,因此制成相应剂型便可掩盖苦味等异味 、降低口腔摄入 、注射部位不适感 、让其相对“柔和” 。
五 、原料药的药物联用和配伍禁忌依据无资料支撑 ,难以做出指导
经典配伍禁忌是以各常用临床剂型为选择对象得出的药物联用组合 ,而某些原料药与剂型理化性质以及药代特点有较大差异 ,因此原料药的药物联用效果不好把握 ,如产生配伍禁忌轻则对疾病治疗失效 ,重则造成中毒现象 ,危害畜禽安全 !
总之 ,于法于理都不建议在养殖场使用兽药原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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